沉重的代步车
2022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131起,死亡逾百人。北京市公安交管局4月12日再次强调,根据此前本市多部门发布的管理规定,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也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交管部门梳理近年来的交通事故发现,电动三四轮车存在车辆安全系数低、驾驶人违法乱行、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发生事故需要承担惨痛后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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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违法上路 发生事故责任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路上行驶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无论发生单方事故,还是与其它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都将按照机动车定责并承担赔偿责任、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2月东城区天坛路一辆电动三轮车撞死1名行人/北京交管提供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没有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没有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而发生事故后经鉴定都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一组事故,在一些致人死亡事故中,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2022年2月,在东城区天坛路,一辆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时,分别与1名行人和1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造成行人死亡,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受伤。因构成交通肇事罪,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事故科民警闫硕表示:
闫硕:“赵某某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273.1mg/ml,属于醉酒驾车,他这个车也属于无牌无证,未按规定登记上路行驶。驾驶人觉得三轮车属于老年人代步是非机动车,觉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像这种类型的车一经鉴定,基本上全是属于机动车,醉驾就是要入刑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也要负刑事责任。
2022年7月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一名环卫人员,致其身亡/北京交管提供
另一起事故,2022年7月,在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一辆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与一名停车作业的环卫人员及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环卫人员不幸身亡。因构成交通肇事罪,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石景山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李明超说:
李明超:当时在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依法对刘某驾驶的这个电动三轮车进行车型鉴定,属于是三轮摩托车,而刘某没有驾驶资格,认定刘某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因为鉴定为机动车需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量刑的时候是从重的。
2021年8月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人逃逸,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北京交管提供
此外,由于绝大多数“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驾驶人也大多没有驾驶证,一旦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部分驾驶人为了逃避处罚会选择逃逸,给交管部门的侦办带来很大难度,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更加难以保障。
例如2021年8月,在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时与一行人相撞,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逃逸。因构成交通肇事罪,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李明超指出:
李明超:经过鉴定,冯某电动三轮车属于是三轮摩托车,而冯某本身没有驾驶资格,在这起事故中不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他还有事故后逃逸的情形,隐瞒拒不交代事实,最终法院裁定冯某交通肇事逃逸这个情节。
电动三四轮车乱穿乱行/记者拍摄
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无法注册登记上牌照,自然也无法购买保险,没有保障,一旦发生事故,所有赔偿也将由驾驶人自行承担。石景山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李明超提醒市民,杜绝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
李明超:这一类电驱动的三轮摩托车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车的前轮普遍没有制动装置,不符合咱们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边相应的技术要求。鉴定为机动车之后,它首先就不具有在非机动车道通行的路权,并且如果还没有机动车驾驶证,那这两项违法行为带给你的就是事故责任的增加。
记 者 | 任雪娇
编 辑 | 朱艳婷
主 编 | 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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