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如何正确的平账?
答:“其他应付款”是财务会计中的一个往来科目,通常情况下,该科目只核算企业应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零星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等。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应单位的货款是在“应付帐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资料图片)
其他应付款核算范围有以下几种:
1、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
2、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3、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4、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5、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收取存入保证金(一般是包装物押金)时,应该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待归还时再做相反分录冲减,逾期未还的可转为收入。
这是正确处理方法,但是有的企业长期将其他应付款挂账,即使逾期未还也不结转收入,造成收入不实的后果,偷逃税款。
其他应付款的平账,您是否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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